知識普及 ? 網絡安全法新規(guī):竊取、非法出售個人信息處10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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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安全法新規(guī):竊取、非法出售個人信息處10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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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薇網站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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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6-11-11 19:04發(f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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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中國人大表決通過《網絡安全法》,并將于明年6月起施行。值得一提的是,該法明確加強對個人信息保護,打擊網絡詐騙等有關規(guī)定。
當下,個人信息泄露已經成為嚴重的問題。對此,網絡安全法規(guī)定,網絡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并取得同意;網絡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在違法泄露個人信息的問題上,網絡安全法規(guī)定: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安全法還規(guī)定,青島網站制作的網絡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絡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xù),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fā)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xié)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
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絡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未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或者對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提供相關服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可以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暫停相關業(yè)務、停業(yè)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yè)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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